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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电力施工劳务外包供应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 2025-03-24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电力施工劳务外包供应商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现就“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施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JHHX2024-XM438

(二)项目名称: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施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确定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的电力劳务外包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及签订:自首次入选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一年,入围期满后可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续签,续签期限最长为一年。服务期限内征集人按需组织增补征集,本次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选结果公告及《入选通知书》后视为供应商入选,按具体单个项目签订实施合同,合同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五)服务对象范围: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及控股下属子公司。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9、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

11、业绩要求: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包过光伏项目,累计总装机容量满足5MWp;或承包过充电站或换电站,累计总装机容量满足5000kVA;或储能项目,累计总装机容量满足5000kWh;或变配电工程,累计总装机容量满足5000kVA的业绩证明;(业绩不限合同个数)

劳务或施工承包合同(关键页:体现安装容量及盖章页)、工程发票、电力部门验收报告,三份资料项目名称须一致。

二、供应商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  4    9  17时00分。首次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3  31 1700分,首次集中审核时间:首次报名截止时间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在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组织专家审核。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邮箱在线申请(hexinzhaobiao0579@163.com),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息,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投标人申请前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凭据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需(劳务或施工承包合同(关键页:体现安装容量及盖章页)、工程发票、电力部门验收报告,三份资料项目名称须一致);

5)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6)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3)。

将以上报名资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hexinzhaobiao0579@163.com邮箱。

(三)供应商申请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详见附件1)

三、审核原则

(一)征集人负责对报名供应商进行集中审核,第一阶段供应商于公告规定时间集中审核。后续阶段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可自行审核,更新入选单位名单(具体以征集人要求为准);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

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资料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10.征集人认为申请人在能力、信誉上等其他方面有不能接受的情形。

四、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一)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选结果公告及《入选通知书》后视为供应商入选,按具体单个项目签订实施合同,合同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800元/家,首次集中采购入选供应商在领取入选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以下银行账号: 0188990019002129,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汇款用途请注明“采购代理服务费”及项目编号)。

五、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六、入选期内具体供应商的工作任务的分配方式

(一)具体项目承接时,由招标人根据“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标”原则,从入选供应商中通过二次招标方式确定劳务单位。总分100分,价格分80分,技术商务分20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中标。如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具体参照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印发的《新能源项目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入围供应商按照承诺的价格,按要求在结算时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结算单等。入围供应商报采购人审核后,双方确认完成并进行结算。

八、履约保证金

入围单位在收到结果公告信息后,在7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视为正式入围。中标人按有关规定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服务方可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服务资格。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于入围服务期满后,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后无息退还。

九、服务要求

(一)入选后,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将有可能组织人员对入选供应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二)协议期内,入选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招标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招标人审核后生效。

(三)单个项目缺陷维护期为竣工后验收合格后2年,缺陷维护期内入选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的质保服务。

(四)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供应单位相互协商,在合同中明确。

十、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采购人设置质量年度评价表(详见附件3),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一、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采购人及监督部门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印发的《新能源项目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的,征集人可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二)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三)增补征集: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申请截止日期为首次入选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4917时00分。申请加入框架协议的供应商需支付800元资料费给采购方,投标人邮箱在线申请,将申请资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jtzhnyhr@163.com邮箱,售后不退。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施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资料费”。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1208017009200144546

入选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同上,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施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审核时间:增补征集审核时间为申请人提交资审查材料后,由招标人根据业务紧急情况和报名数量自行确定时间组织审核。

增补的中标入围供应商服务截止期不得超过首次公开招标的入围供应商服务截止期。

十二、信用信息查询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十三、定义

(一)“征集人”系指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组织本次采购,负责发布本项目征集信息相关通知公告、审核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商品信息,协调采购事务等工作。

(二)“采购人”系指聘用部门

(三)“监督部门”系指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小组。

(四)“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按规定向征集人提交申请资料的法人、其他组织。

(五)“入围供应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本项目协议即生效,同时该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

(六)“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十四、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十六、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称: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宾虹东路299号浙中总部中心大楼1号楼20-3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125580

(二)代理机构: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9-8255905113388463600

(三)监管部门: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9-83189850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