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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 2022-06-22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1.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2.发行产品:债务融资工具(超短融、短融、中票、PPN);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4.募集资金用途说明: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投入、置换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5.本项目最高限价:承销费率限价0.065%/年;法律意见书的费用限价20万元(总价包干)。

6.服务期:从确认成交承销商组建团队启动债券项目开始至债券存续期满。

7.有效期:从确认中标单位且明确发债用途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募集说明书申报,1年内取得批文,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三、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债券主承销商应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从事债券承销、发行服务的相关资质;

3.近三年主承销商及高管人员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处罚;

4.本项目只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一家券商和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报名时需由券商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年06月23日- 2022年07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债券主承销商提供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材料;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从事债券承销、发行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

5)近三年主承销商及高管人员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处罚的承诺书;如投标人采用邮购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569271237@qq.com邮箱。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2年07月12日09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四室(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因疫情原因,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后离开开标现场。

2.邮寄方式:收件地址为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收件人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为包明亮;联系号码为13738981296,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写明寄件人姓名、钉钉号及保持畅通的联系方式,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金华市交投集团网站(http://www.jhsjttz.com)。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银行金东区支行大楼)六楼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0579-8257529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楼

联系人:包明亮 联系电话:13738981296

3.监督机构名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9-82576757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银行金东区支行大楼)七楼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76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