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4-19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段一期(含支线)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列入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2019】62号文,招标人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及土地报批(含占用林地调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cms/)及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hsjttz.com/)。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甬金衢上高速已列入省级规划,金华段里程约163公里。其中本项目路线总里程约50.6公里(含支线),起点与金丽温高速相接设互通枢纽,终点位于金华开发区汤溪镇,金华支线从琅琊枢纽向北与杭金衢高速相接设互通枢纽。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总投资约175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包括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段一期(含支线)项目全线的规划选址论证、土地预审、土地报批、土地勘测定界(含分户测量)等(含资料收集、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申请、配合报批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选址论证研究:全线的规划选址论证、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选址论证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如有),完成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协助办理审批手续,直至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等。
(2)土地预审:收集资料、数据分析、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协调,编制项目用地预审论证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等,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组织用地预审相关评审,经审查通过后协助招标人逐级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审查,协助招标人完成由项目主管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土地预审批复。
(3)土地报批:完成土地勘测定界(含分户测量),编制申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额度方案(含安置用地)、两区(即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现代农业园区核减)一提升调整方案(如有)、标准农田占补方案(含安置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占补方案、示范区永久基本农田占补方案、耕作层表土剥离方案等专题方案,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拟订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协助招标人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直至取得批复。
(4)占用林地调查:根据项目实际使用林地情况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协助组织林业部门评审,协助办理审批手续,直至完成占用林地调查及许可办理。
2.3服务期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签发之日止,同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按时提交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准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等级证书;③省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④省级及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6日至 2021 年4月30日17时00分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4.3 未取得“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CA证书及电子签章、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参考《办理“ 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2021 年5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 858 号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4 楼开标一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中上传,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 CA 锁(锁体上备注企业简称和解锁密码)、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光盘)、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制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投标人代表手机号、钉钉号、身份证号等)采用快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以快递的方式递交的,须在2021年5月6日17时00分前(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以邮寄的方式递交到本项目公证机构(收件信息: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 1018 号新世纪建设集团八楼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陈先生收,13819989736,快递面单上必须填写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寄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快递面单上默认不能填写的,由寄件人自行粘贴相应信息在快递封套上,但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以现场递交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递交至开标现场(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财富大厦 4 楼开标一室),通过公证处验证后立即离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公正单位为: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本项目招标产生的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4本项目招投标工具为金华通用招、投标工具(v1.1.0),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安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cms/)及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jhsjttz.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33号金源财富大厦3幢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79-82576759、13757963626
传 真:0579-82576759
招标代理: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03
邮 编: 310004
电 话:0571-86707851、18248502823
传 真:0571-86707851
联 系 人: 金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