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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一期工程集拼仓储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 2020-07-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中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一期工程集拼仓储区项目已由 2018-330703-59-03-078552-000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1.80亿元。(含电梯设备购置费、5%暂列金)。

2.2建设规模:浙中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一期工程集拼仓储区项目占地81896.10平方米(约122.84亩),新建1#分拣车间、2#分拣车间、宿舍楼、配套用房、配电房、场地道路、人防地下室、围墙、绿化等,总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从初步设计开始的全过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案、协助办理产权证、质量保修、结算审计等,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招标内容:项目实施范围的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形象设计;工程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物料清单编制;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含建筑、结构、二次装修、人防、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弱电、建筑智能化、地下室标志、标线、标牌、电梯设备安装和附属工程(含围墙、景观园林、自来水、通信、市政管道及道路)等施工涉及到的所有设计总包工作,具体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注:勘察、方案设计招标人已完成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采购及施工:包括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土石方、基坑开挖及支护、基础、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智能化、电梯等)、幕墙、装修(含设备房装修)、消防(消火栓和喷淋系统)、标志标识、人防、配套市政(含园区出入口等)及景观绿化、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等工作内容。(不包括红线范围内的自来水(自来水公司施工部分)、电(高压电施工部分)、燃气(燃气公司施工部分)、通信(运营商部分)等)。

3)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项目报批报建、各类图纸及专项审查、规划许可等各项审批及施工许可证的代办,设备招标采购、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相关专业(电力、燃气、自来水、电视等)的代办衔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移交、竣工备案(包括质监、消防、人防、规划、环卫、环保、市政等各个专项验收)、协助办理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并产权移交等,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结算编制并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等。

2.4工程建设地点:金含路以南,清照路以北,通站路以西

2.5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且方案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审查。

施工工期:总工期390日历天,1#分拣车间一层部分及其南边、东边道路要在20201130日前交付使用(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6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3.2 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证,须无在建工程

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上述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1912 -202005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至少拟派两位相关负责人。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以设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9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71日至2020721 17 00分前在金东区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网(http://www.jdjyzx.cn/jhjdztb/)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19095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7239 30 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开标室(金华市康济南街220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djyzx.cn/jdzyjyzx/)上发布。

7、监督部门: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9-82191586

注: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djyzx.cn/jhjdztb/)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金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CA证书和电子签章,需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办公厅办理CA锁金东区模块扩充,才可通过账号登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办理过CA锁的,请联系0579-83180571办理

3 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CA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CA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0579-83180571联系。

8、联系方式

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33号金源大厦3号楼4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宁远大厦11

联系人: 舒志刚

联系电话:057982571581

人:骆军强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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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