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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 2019-11-27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办基础受理[2019]2文受理,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招标采购事宜,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hsjttz.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金东区与义乌交接安里村的东侧,与235国道义乌段顺接,路线经浦口、后俞后向西经上徐、杨堡、前蒋、金村,下穿金丽温高速及金温铁路,终点位于楼店,接235国道(利用二环东路)。路线全长约22.9km。互通立交7处,全线设公路养护站、公路服务站和应急停车区各1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6.6亿元,建安费约34.19亿元。 

本项目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100公路/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1标段,主要内容: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2对建设全部内容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补充落实并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及后评价;3协助发包人做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报告;4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落实项目环境监测工作,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多个大气、噪声等环境监测点,并出具监测报告提交发包人,监测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噪声、水体、空气污染等一切涉及项目环境的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及频次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编制环保应急预案及环境专项验收报告;5协助办理与环保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6负责审查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7负责巡视、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的环境影响,检查承包商按设计图施工情况及施工环保费的施工情况;8负责施工和监理单位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总结交流环境监理工作经验; 9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对工程资料分析与整理、编写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分析、施工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报告等公众意见调查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10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通过环境专项验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境专项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如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招标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先推荐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中标候选人,后推荐环境影响评价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为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招标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则不再推荐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200(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不缴纳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12 4 10 00 分,地点为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412会议室(金东区政和街33号金源财富中心3号楼)。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证件(或被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及授权书)出席,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hsjttz.com/)上发布。 

7、监督单位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579-82576757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 金东区政和街33号金源财富中心3号楼 

    编: 321017 

    话: 0579-89108915 

    真: 0579-82576737 

联系 人: 张军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址:杭州市昌化路183 

    编:310006 

    话:0571-8731310585381778 

    真:0571-87831861 

联系 人:陈建青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1126  

 

附件: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环境监理及验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