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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公铁水联运港二期工程项目初步勘察招标公告

时间: 2019-08-2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中公铁水联运港二期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金华南货场 。项目业主为金华交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金华交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浙中公铁水联运港二期工程项目初步勘察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对该项目用地整平高程±0以上地形(面积约700亩,具体以实际勘察面积为准)进行初步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分类工程,岩土勘探工程),预算约38.7万元。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布孔,现场实际布孔图需先由招标人审核,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项目地点:金华南货场

2.4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5服务周期:勘察人自进场后30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提交该工程的初步勘察报告,50日内提供土石方分类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书

3.3外省设计企业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被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7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3.63.7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192-20197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

3.10省外工程勘察企业来我省承接工程勘察业务或省内工程勘察企业跨设区市承接工程勘察业务的,为避免因长途运输影响土样试验数据准确性,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设置与开展勘察业务相匹配的土工试验室,或与当地已取得计量认证、能提供满足勘察质量要求且有富余试验能力的土工试验室的勘察企业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4对上述3.43.53.63.7条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5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江省承接业务需提供备案证明。

5. 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9826日—8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创新街18号南楼102室)

6.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套,售后不退。

7. 监管单位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579-8257675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交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源财富大厦3号楼1

联系人:章恒 

联系电话:0579-82570719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西关街道创新街18号南楼102

联 系 人:鲁岗  

联系电话:8241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