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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公铁水联运港二期工程项目二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 2019-07-2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中公铁水联运港二期工程项目二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招标人为金华交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工程造价 278  万元人民币,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面积约150亩;总挖方:201226.0立方米(其中石方量:77280.0立方米,土方量:123946立方米);总填方:98335.6立方米。

2.3工程建设地点:  金华南货场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30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标高要求完成施工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遵守国家有关土石方施工的操作规范,土石方开挖平整度为土15cm,若遇设计变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且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有其他工程中标除外)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证明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6日~2019年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至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307进行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

    5、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5.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4按本公告第3.6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5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由社保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5.6投标人应提供“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证明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登记、承包专业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6、特别要求:投标文件需机打,手写视为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hsjttz.com/)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9—8249568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交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33号金源大厦3号楼

办公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

联 系 人:章恒

联系电话:0579-82570719

联 系 人:郑小翠

联系电话:15669502980

传    真: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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