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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公铁水联运港二期工程项目杨溪区块场地平整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 2019-06-2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中公铁水联运港二期工程项目杨溪区块场地平整施工招标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华交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交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场地平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浙中公铁水联运港二期工程项目杨溪区块场地平整施工招标,本项目面积约170亩,土石方挖方量约20万立方米,填方量约16万立方米,其中土、石比例约为7:3,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浙中公铁水联运港二期工程项目杨溪区块场地平整施工,按现有地形清运至指定的正负零标高(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南货场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6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标高要求完成施工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遵守国家有关场地平整施工的操作规范,土石方开挖平整度为±15cm,弃土需运至我方指定地点。若遇设计变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有其他工程中标除外);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总监)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8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19年2月、3月、4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4.4按本公告第3.3、3.4、3.5、3.6这四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5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19年2月、3月、4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150 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1 日~2019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时— 11:30 时,下午14:00 时—17:00时(北京时间)。

7、报名地点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金华市西关街道创新街18号南楼102)。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