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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国际联运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项目-杨梅塘铁路货运中心配套设施工程(开闭所设备及外线电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6-06-24

华东国际联运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项目-杨梅塘铁路货运中心配套设施工程(开闭所设备及外线电缆)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华东国际联运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项目-杨梅塘铁路货运中心配套设施工程(开闭所设备及外线电缆)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  金华市国际陆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司,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BDZB(WB)2026-13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范围为从110kV清照变10kV出线间隔、110kV清照变10kV麻车AS34线浙中公铁联运港开闭所II段、110kV清照变10kV公铁AS1A线公铁环网箱开始,以新敷设电缆的形式至杨梅塘铁路货运中心开闭所,新建2回10kV电缆线路并利旧2回现有线路形成双环网结构,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以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括从施工图设计开始的全过程设计、工程材料与设备的采购、施工、协助招标人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料存档备案、质量保修、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2.2.1设计:在《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跟踪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工程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材料清单编制,承担工程图审所需配合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管道、电气安装、电力设备及基础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具体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设计人资质以外的专项设计经招标人同意后,由设计人分包,费用含在设计费用内,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

2.2.2采购及施工: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及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完成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通电)、移交、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

2.3暂估价:建安工程费暂估价5399.33万元,设计费暂估价94.7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3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15日历天(不含上报、评审、图审时间)。(工期须满足建设地块供电要求)。

2.5质量目标: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实现达标投产送电,设计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2.6本工程报价方式:折扣率报价(设计、施工分开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委派);

2.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委派);

2.3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2026年3月或2026年4月或2026年5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1.3、3.1.4、3.1.5、3.2这条要求的承诺书;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③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二家,由施工单位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浙江省金华市解放西路480号一楼对外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电话:0579-81232327  传真:0579-81232327   联系人:罗女士

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9点30分前。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华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国际陆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鹿田分公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徐灵嫣

联系电话:0579-82576289                                                                   联系电话:0579-81238033

联系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金甬街398号港务中心      联系地址:金华市解放西路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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